C++从零开始(十一)(中)――类的相关知识(二)

2014-11-24 13:20:05 · 作者: · 浏览: 36
一个是B::ABC对应的地址,一个是偏移值12,结果pABC这个指针的长度就不再如之前所说的为4个字节,而变成了8个字节(多出来的4个字节用于记录偏移值)。
还应注意前面在AB::ABCD中直接书写的A_b、c、A::c等,它们实际都应该在前面加上this->,即A_b = B_b = 2;实际为this->A_b = this->B_b = 2;,则同样如上,this被偏移了两次以获得正确的地址。注意上面提到的隐式类型转换之所以会进行,是因为继承时的权限满足要求,否则将失败。即如果上面AB保护继承A而私有继承B,则只有在AB的成员函数中可以如上进行转换,在AB的子类的成员函数中将只能使用A的成员而不能使用B的成员,因为权限受到限制。如下将失败。
struct AB : protected A, private B {…};
struct C : public AB { void ABCD(); };
void C::ABCD() { A_b = 10; B_b = 2; c = A::c = B::c = 24; }
这里在C::ABCD中的B_b = 2;和B::c = 24;将报错,因为这里是AB的子类,而AB私有继承自B,其子类无权将它看作B。但只是不会进行隐式类型转换罢了,依旧可以通过显示类型转换来实现。而main函数中的ab.A_a = 3; ab.B_b = 4; ab.A::ABC();都将报错,因为这是在外界发起的调用,没有权限,不会自动进行隐式类型转换。
注意这里C::ABCD和AB::ABCD同名,按照上面所说,子类的成员变量都可以和父类的成员变量同名(上面AB::c和A::c及B::c同名),成员函数就更没有问题。只用和前面一样,按照上面所说进行类型匹配检验即可。应注意由于是函数,则可以参数变化而函数名依旧相同,这就成了重载函数。


虚继承

前面已经说了,当生成了AB的实例,它的长度实际应该为A的长度加B的长度再加上AB自己定义的成员所占有的长度。即AB的实例之所以又是A的实例又是B的实例,是因为一个AB的实例,它既记录了一个A的实例又记录了一个B的实例。则有这么一种情况――蔬菜和水果都是植物,海洋生物和脯乳动物都是动物。即继承的两个父类又都从同一个类派生而来。假设如下:
struct A { long a; };
struct B : public A { long b; }; struct C : public A { long c; };
struct D : public A, public C { long d; };
void main() { D d; d.a = 10; }
上面的B的实例就包含了一个A的实例,而C的实例也包含了一个A的实例。那么D的实例就包含了一个B的实例和一个C的实例,则D就包含了两个A的实例。即D定义时,将两个父类的映射元素继承,生成两个映射元素,名字都为D::a,类型都为long A::,映射的偏移值也正好都为0。结果main函数中的d.a = 10;将报错,无法确认使用哪个a。这不是很奇怪吗?两个映射元素的名字、类型和映射的数字都一样!编译器为什么就不知道将它们定成一个,因为它们实际在D的实例中表示的偏移是不同的,一个是0一个是8。同样,为了消除上面的问题,就书写d.B::a = 1; d.C::a = 2;以表示不同实例中的成员a。可是B::a和C::a的类型不都是为long A::吗?但上面说过,成员变量或成员函数它们自身的名字也将在类型匹配中起作用,因此对于d.B::a,因为左侧的类型是D,则看右侧,其名字表示为B,正好是D的父类,先隐式类型转换,然后再看类型,是A,再次进行隐式类型转换,然后返回数字。假设上面d对应的地址为3000,则d.C::a先将d这个实例转换成C的实例,因此将3000偏移8个字节而返回long类型的地址类型的数字3008。然后再转换成A的实例,偏移0,最后返回3008。
上面说明了一个问题,即希望从A继承来的成员a只有一个实例,而不是像上面那样有两个实例。假设动物都有个饥饿度的成员变量,很明显地鲸鱼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