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TOP

3.5 构造函数与析构函数
2013-10-07 15:31:16 来源: 作者: 【 】 浏览:78
Tags:3.5 构造 函数

3.5   构造函数与析构函数

在调用类的成员函数时需提供其函数名。

例3-18

假设Window类是在头文件windows.h.中定义的,如下代码

 
创建一个Window对象mainWin,然后通过show这个名称调用mainWin对象的show成员函数:
 
有些函数比较特殊,在调用它们时不需要显式地提供函数名,编译器会自动地调用它们。类构造函数(class constructor,可有多个)和类析构函数(class destructor,最多一个)就是这种类型的函数,通常编译器会自动调用这两个函数而不需要我们显式地发出调用动作。我们首先讨论构造函数。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 
上一篇3.5.3 通过构造函数约束对象的创建 下一篇3.5.9 构造函数初始化程序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 证 码:
表  情:
内  容:

·Python中文网 - 人生 (2025-12-24 18:49:47)
·【整整648集】这绝对 (2025-12-24 18:49:44)
·Python超详细一条龙 (2025-12-24 18:49:42)
·【超详细】JDK 下载 (2025-12-24 18:19:32)
·Java_百度百科 (2025-12-24 18:19:29)